首先,针对
拘留的执行对象,法律明确规定必须是
现行犯或具有严重嫌疑的人员。
“现行犯”是指在实施罪行过程中的罪犯,而“重大嫌疑分子”则是指已获得充分
证据证实存在重大
犯罪可能性的个体。
其次,法律也规定了法定的紧急情况。
关于何为紧急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第八十二条及第一六五条分别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行为作了详细规定。《
刑事拘留》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
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
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