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律师收费应实施市场调节价格机制。
具体的收费金额需在
当事人与律师之间自行协商确立。
而针对
代理案件的相关服务收费标准,(1)应当依据审判阶段的不同进行调整。
首先,计算件数的收费标准以每件3000~15000元为准;
其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对于标的额低于10万元(包含10万元)的情况,收取费用的比率为10%,且最低收费为3000元;
其次,若标的额位于10万元~100万元(包括100万元)之间,则收取费用的比率为6%;
再次,若标的额位于100万元~1000万元(包含1000万元)之间,则收取费用的比率为4%;
最后,对于标的额超过1000万元的情况,则收取费用的比率为2%。
在这一费用收取机制中,每个审判阶段都可以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的差别累积计费。
(2)此外,针对再审以及
申诉案件,其收费方式及标准须依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途径及标准来执行。《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