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不足两周岁的子女,其主要
监护权利通常会赋予他们的母亲;
其次,当涉及到年满两周岁但仍处于
未成年人阶段的孩子,如果他们面临以下几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时,母亲将成为他们最有可能的选择:
第一个方面是母亲已经进行了永久性的绝育手术,或者因为某些
不可抗力导致失去了生育能力;
第二个方面是在孩子成长过程中,他们经历了巨大变化的生活环境,这种变化显然给他们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第三个方面是如果这个家庭中没有其他的子女,而且他们的父亲拥有不止一个孩子的话;
第四个方面是如果孩子们和母亲居住在一起能为他们带来更好的生活体验,然而父亲患有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是产生了其他严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状况的问题;
最后,如果父亲与母亲抚育孩子所需的基本条件几乎相同,而且父母都希望孩子能够和自身共同生活,但是这个孩子已经由外祖父母照顾了很长一段时间,且外祖父母有能力并且愿意帮忙妈妈把他们带回家。
同时,年满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也有权利自行挑选是否和母亲住在一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