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窃取信用卡数据
犯罪行为的
量刑准则如下:
对于情节较轻者,将被处以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需支付10,000元至100,000元的
罚金;
而情节较为严重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且罚款金额不可低于20,000元人民币。
具体依据为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所言,任何涉及窃取、收受以及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的行为,都将受到上述相应
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