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条款规定,年龄未满16周岁之人因
打架斗殴引发致人轻微人身伤害后果的情况下,应被判定为
故意伤害罪名成立,需接受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等严厉惩罚。
在此过程中,该事件的当事人将承担起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考虑到涉案方为尚未达到成年年纪的16周岁公民,在刑责裁量方面应予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理,但最终的结果仍须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
故意参与打人,并造成对方
轻微伤害的行为,视为已触犯
刑法明确定义的故意伤害罪。
对此类触法犯罪行为,公安司法机构将会依法进行
刑事侦查和起诉,以追究嫌疑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常情况下,针对实施
故意伤害行为致使他人身体受到轻伤的嫌疑人,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若伤害程度严重,使受害者身受重伤,
犯罪嫌疑人则将面临三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不过,对于年龄处于16周岁阶段的青少年罪犯而言,在量刑问题上应给予适度的宽大与轻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