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律师收费标准的制定,我们采用市场调节模式。
具体收费金额可以由委托人和其聘请的律师进行双方磋商。
对于
代理案件的服务收费方面,我们设定了如下标准:
(1)根据不同的审判阶段来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1.以件数为基础的收费标准为每件在3,000元至15,000元之间浮动;
2.按照标的额的比例来进行收费,其中,标的额在10万元以内(包括1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是10%(最低收费为3,000元);
如果标的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包括100万元),那么收费比例则为6%;
同样地,如果标的额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包含1000万元),收费比例则为4%;
而当标的额超过1000万元时,收费比例则为2%。
同时,我们还将
当事人争议标的额的差额纳入到计算费用的因素中。
(2)对于再审以及
申诉案件这两种特殊情况,我们按照一个审判阶段所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