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情况下,对于构成猥亵儿童罪且具备取保候审资格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予以取保候审操作。
具体来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便有望获得取保候审批准:
其一是涉嫌的罪行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是可以独立使用的
附加刑期;
其二是已被判定将面临
有期徒刑以上的
刑事惩罚,却不会对社会带来明显威胁;
其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为了照顾本人或者子女而无法造成社会风险。
此外,若在
被拘留期间,所涉案件仍然没有审理完毕,且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来推进案件进程,同样也可以
申请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