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
申请取保候审所必须满足的具体条件:
首先,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被附加独立执行的
刑法等
刑罚类型;
其次,若预计可能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的较重刑罚,但如果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便不会引起社会危害性,那么也可进行取保候审;
第三,若涉嫌者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行料理,或正值孕期或者处于哺乳期育婴期的妇女,只要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同样也是可以适用该措施的。
如符合以上任一条件,便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