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益权转让的运作机制之一为:
通过在合法公正的中介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所涉及的基础资产的未来预期现金流收益信息并进行
对价转让。
此举使得原始拥有者得以以出售此部分未来预期收益为契机,实现资本的迅速增值及业务增长,而接手方则可通过购买该收益权,从而获取基础资产所带来的潜在利润。
在资
产证券化过程中,此类收益权的转移实际上代表了投资者即受让方的参与。
2、值得注意的是,在实施收益权转让行为时,需要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缴纳流转税项。
此外,由于类似收入与其他
税费相互关联,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叠征税问题。《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
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
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