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
偷盗罪和诈骗罪均以
违法侵占他人财物为主要目的,涉及到占有相当数量的财物,然而,两种
犯罪实施过程所采用的策略却各具特色。
偷盗罪体现在其偷偷摸摸地获取财物,犯罪份子采用有关设施或物品的所有人及管理者没有察觉的方式、手法,擅自将来自私有或公有领域的物质视为己有。
例如,犯罪者可能会趁人不备,顺手牵羊;
或者在深夜时分,破译密码或者翻越围栏;
在公共场合,如会场或公交车上,进行
盗窃活动等等。
相较之下,诈骗罪的特点在于虚构事实、掩盖真相,常用的手段包括编
造假象、
冒充他人身份、
伪造文件或证明、擅自更改凭证等,这些
欺诈方法能使
受害人产生误解,然后自愿将自己的财产转让出去。
总之,偷盗罪的本质是侵犯了个人的自主决定权,而诈骗罪则利用人们的错误认知,引导他们作出不利于自身利益的决策。
倘若没有存在受害人自行处分财产这一实际情形,那么诈骗罪便无法成立。
在这其中,被骗者在做出财产处理的决定之前,必须了解并清楚知道他将要把某些财产移交给
行为人或第三方支配,虽然不必对财产的数量、价值等方面有全面深入的认知。《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