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规避并降低金融、信誉及法律方面的潜在风险,我们强烈建议您做到以下几点:
1、务必确保与各家银行之间的联络通道得以持续畅通无阻;
2、坚决摒弃任何形式的套取现金或相互借款行为;
3、审慎评估自身还款能力,以诚恳之态,持续承担起应有的
还贷责任(最初,您或许可以选择率先归
还贷款本金)。
4、若银行决定以现有
逾期本金作为基础,对您余下的利息进行重新计算,您有权对此表示拒绝。
相反,您有权要求银行将剩余本金纳入
利息计算范围之内。
5、若银行在诉求未得到满足后采取法律手段,您需要积极应对
诉讼,并努力寻找双方都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