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之具体细则,对于
偷窃价值仅为一百元的物品行为,由于其狭义上尚未达到“
数额较大”的标准,因此在追究
刑事责任方面并无法律依据,
当事人无需因该行为而受到
刑罚,但可能会面临较为严重的
行政处罚——期限在五日内至
行政拘留以及罚款金额上限为五百元以下等
处罚措施,这是针对偷窃一百元的行为在法律层面的明确规定。
当然,这并非意味着
盗窃一百元就不足以引发关注和惩罚,可能仍需接受由治安部门酌情决定的相应
治安处罚。
这种情况下的处罚力度通常是一个星期至半个月的
拘留时间,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额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
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