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用卡过期支付
滞纳金。
所谓的信用卡过期支付滞纳金,即是指在持卡者未能在约定的到期还款日期(包括当日)之前,或者所还款项不足以达到最低还款额的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其应当向发卡银行支付的相应费用。
2.
逾期利息。
当使用者利用信用卡额度进行透支消费之后,其享有一般为20至50余天不等的免息还款期限。
如若持卡者发生
逾期还款行为,则意味着该持卡者在上一个月份产生的所有费用均无法再享受银行给予的免息待遇,且循环日息可高达每日万分之五左右,换算成年化利率则达到了惊人的18%之高。
3.不良信用记录。
逾期的
信用卡还款记录将会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
征信系统中,从而形成不良信用记录。
4.
法律诉讼。
倘若信用卡
拖欠超过三个月未予偿还,银行将会委托律师向持卡者送达律师函,同时向法庭
提出诉讼申请,而
诉讼费用将由持卡者全面负担。
5.恶意透支所涉及的
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