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证据材料罪的最新
立案参考标准为:
当非法出售可能被用以诈骗出口退税及抵扣相应税额的其他发票数量达到总计至少50份,便达到了法定的
追责门槛。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
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意即在相关法律律
法规定下,原本没有权力发放可以用来进行出口退税及抵扣税款之其他发票的单位或个人却擅自进行了发票销售活动;
或是拥有这样权限的单位及其员工,在未遵循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将这些发票提供给了不符合合法领用上述发票资格条件者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