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具体
量刑规则如下,若该
犯罪行为涉及到
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恶劣情节时,在一般情况下将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以及相应的
罚金处罚;
倘若
行为人为满足金钱贪欲,进一步破坏更多财物甚至达到
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非常严重的情节时,将要面临更为严厉的判决,即必须接受至少三年以上但不超过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惩处。
“故意毁坏财物罪”本质上是一种
故意行为,其所侵害的法益为
公共财产和他人财产的合法权益。
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涉嫌发起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应当予以高度关注并及时
立案调查:
(1)已经导致了公私财物损失超过五千元人民币的级别;
(2)有持续三次或多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记录;
(3)召集三名以上人员公开大规模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4)存在其他属实但性质严重的情节。
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
立案标准,相关司法解释也已做出明确的规定。
如果我们发现
被害人的财物遭到了明显的
恶意破坏,应当尽快向当地的公安机关
报案,而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如果他们认为这件事情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的话,他们将会对涉事者进行
立案侦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