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同等金额状况下,无论是否超过3000元,所面临的刑期惩罚基本都是相同的。
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正式生效实施)中的相关规定:
针对诈骗行为,当其涉及到公私财产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及三万元至十万元、五十万元这两个范围内时,应当分别被认定为对应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以及“
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