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如此,一旦超出
追诉时效,则意味着
刑事诉讼时效已经过期,这并不等同于过往行为便不再构成
犯罪,而只是将
犯罪嫌疑人从追究
刑事责任的范围中剔除。
关于
刑事案件的
诉讼时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案件经过以下各项期限之后,即视为不再具有追诉权:
1.当法定最髙
刑罚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时,经过五年;
2.若法定最髙刑罚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则需经过十年;
3.若法定最髙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则需经过十五年;
4.若法定最髙刑罚为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则需经过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则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
此外,中国《
刑法》亦明确规定,在
司法机关采取
强制措施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
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