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被判处
拘役刑罚的
犯罪分子而言,其
缓刑考验期限应设定在原判决刑期之上一年以下的范围内,且该期限决不能低于两个月。
2.而对于被判处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来说,其缓刑考验期限则应当设定在原判决刑期之上五年以下的区间里,同时这个期限也必须不少于一年。
《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
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