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值得一提的是,
信用卡透支后
逾期未按约定偿还的行为,实际上已构成违约之举。
银行有权依法追索
债务,请求持卡者偿还包括本金及逾期产生的利息、
滞纳金、超限费在内的全部欠款;
若经法律程序
判决生效后,持卡人未能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则需承担相应的
诉讼费用。
其次,若持卡人存在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达到一
定金额且逾期未予偿还的行为,将被认定为
信用卡诈骗罪,进而面临
刑事处罚。
再者,逾期未偿的行为将会给持卡人留下不良信用记录,从而对其未来的
贷款申请等相关事宜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关于信用卡诈骗罪,其
构成要件主要包含两项内容:
实施诈骗行为和骗取
数额较大。
在第一项
犯罪构成中,共有四种具体情形,其中一种便是恶意透支。
所谓恶意透支,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出规定的额度或期限透支,且在发卡银行两次
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行为。
而在第二项犯罪构成中,数额较大的标准设定为人民币五千元。
换言之,自银行第二次催收之日起计算,往后推移三个月内如能及时还款便可免于
刑事责任。
然而,为了避免引发更为严重的后果,建议您尽快偿还所欠款项。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