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借款行为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
借条或
欠条作为借款凭证。
借条一般由
借款人向
出借人书写并提供,用于书面确认
借款合同关系的存在;
而欠条则通常在双方之前有过经济往来且需要对账目进行结算时产生,其主要作用在于作为结算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
借条和欠条的
法律效力及时效性存在显著差异。
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性直接影响到
债权人追索借款或
欠款的时间限制。
若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欠条的时效性仅为三年,而借条的时效性则最长可达二十年之久。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
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