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如果持卡人并未按照合约条款如数或者按规定时间足额地支付其所
拖欠的
信用卡款项,那么持卡人和发卡行之间的关系将被视为某种
合同纠纷,而非
刑事犯罪行为。
在此种情况下,持卡人应当依据与发卡行签订的相关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然而,若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金额达到了5000元人民币以上,那么公安机关便有权对此展开调查和
立案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持卡人除了需要承担
刑事处罚外,还需缴纳一笔相当可观的罚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任何涉及
信用卡诈骗活动且
数额较大的行为,都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罚,同时还需处以2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
罚金;
对于
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时还需处以5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金;
而对于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行为,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的刑罚,同时还需处以5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