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在侵犯公私财务过程中所涉及到的
盗窃行为,在
量刑方面有如下具体规定:
首先是
盗窃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时,将被视为“
数额较大”的范畴,这一级别的
犯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
罚金;
其次,当盗窃金额达到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时,将被视为“
数额巨大”的范畴,这一级别的犯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同时也会被处以罚金;
最后,当盗窃金额达到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时,将被视为“
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这一级别的犯罪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的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或
没收财产。
此外,各省级、自治区和直辖市的高级人
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参考上述规定中的数额标准,制定出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执行数额标准,并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