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盗窃罪的
追诉时效期限,相关法律
法规明确指出,当被控告方实施了盗窃罪行并且涉及到的金额数量较大时,若最终由法院判定其需要承担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是
管制责任,那么该行为的
追诉期限将设定为五年;
而当被控告方所涉及的盗窃数额达到巨大级别并因此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但未满十年的有期徒刑时,其追诉期限则会相应延长至十年;
最后,如果被控告方因盗窃
数额特别巨大而被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的话,其追诉期限将会进一步延长至二十年。
《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