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对于
盗窃罪的判决标准主要分为三个层次:
首先,盗窃数额较小的公私财物,或者存在
多次盗窃、
入室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以及
扒窃等情况的,应当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要向被告人单
处罚款;
其次,若盗窃
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应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
最后,盗窃罪是指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
窃取公私财物且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关于盗窃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
犯罪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通常为动产。
然而,不动产的可移动部分例如房屋的门窗和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亦可作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第二,犯罪客体的要件,通常表现为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将公私财物转移至自身控制之下,从而实现非法占有之目的;
第三,
犯罪主体的要件,主体必须是一般主体,仅能由自然人构成;
第四,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即明确知晓所窃取的财物属于他人或单位所有或持有,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而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