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搜查罪与在搜查过程中所犯的过失行为之间的界限可从以下两方面界定:
首先,在通常情况下,非法搜查罪成立的先决条件在于其目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
犯罪。
然而,若
行为人的非法侵入他人住所或私宅之目的乃是出于其他犯罪意图,则应依据其主旨行为来判定罪行。
其次,倘若行为人非法侵入他人住所之目的仅在于实施旨在获取非法搜查所得
证据的行为,那么便应将其认定为非法搜查罪。
反之,若前述非法侵入行为
情节严重,而后续的非法搜查行为情节相对轻微,则应将整个行为视为非法侵入住宅罪。
《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
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