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杀人案件的
追诉期限通常设定为20年。
根据
刑法相关规定,当构成故意杀人罪后,若该案件尚未被依法
立案,同时被告人所应承担的最高
法定刑仅为5年以上10年以下
有期徒刑时,那么其追诉期限将为10年;
然而,若是被告人所应承担的最高法定刑为无期
徒刑或
死刑时,那么其追诉期限将为20年。
此外,若杀人案件已被依法立案并展开追诉,则追诉期限不再受此约束。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