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触犯
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罪犯,中国《
刑法》中明确列出了以下
量刑标准:
对于任何涉嫌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的不法
行为人均应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留,同时可以选择罚款方式,金额上限为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
若
情节严重者,则将面临更加严厉的
处罚,即三年以上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要支付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
罚金。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