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该问题,我进行了解答,如下所述!您的友人实施的行动已符合
信用卡诈骗罪的标准,根据我国《
刑法》第196条的相关规定,“信用卡诈骗罪及
盗窃罪”明确指出了下列情况皆属于信用卡诈骗活动,且对
犯罪金额有所限定:
数额较大时,将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需缴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的
罚金;
若
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金;
而当
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同时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
(二)使用已经过期失效的信用卡;
(三)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
(四)恶意透支。
其中,所谓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且在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未归还的行为。
此外,如果有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将按照我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进行
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