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他人之财产实施扣留行为且属非法行为时,便有可能触犯
侵占罪名。
然而,还需依据该财产之价值予以判断。
侵占罪的犯罪客体仅限于以下三类财物:
首先,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其次,是他人遗失之物;
最后,是他人所埋藏之物。
侵占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