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
盗窃机动车辆后实施
绑架犯罪的人来说,他们应被视为犯有盗窃以及绑架两种
罪名,应当接受
数罪并罚制裁。
具体来说,倘若其所盗窃的机动车辆价值较为巨大,而其绑架行为却相对轻微,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其最终将面临由法院判处的十年以上至十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刑事处罚。
然而,鉴于数罪并罚的独特性,即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以上,考量其各项
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
被绑架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被
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