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践中,团伙作案并不意味着每个成员都会遭到单独
量刑。
相反地,当团伙作案触及到
犯罪罪名时,便被视为
共同犯罪行为,所有涉案人员都需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其中,对于首要分子,必须依据其实际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
犯罪行为进行
定罪量刑;
而对于
从犯而言,则根据其具体犯罪情况予以减轻或免除
处罚。
此外,对于
胁迫犯罪的从犯,也需考虑
违法情节因素来调整惩罚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
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
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