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得到车主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擅自操控车辆的行为,应由实际使用该车辆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种未经车主许可而擅自操控车辆的行为可视作非法占有汽车的表现形式。
依照我过《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对于因
盗窃、
抢劫或抢夺等违法手段获取的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引发的
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损失,应当由实施盗窃、抢劫或抢夺行为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负有全部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
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
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
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