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人身损害赔偿的
法规如下:
医疗服务费用、护理津贴、交通费用、膳食补充剂以及为了治疗与恢复所必须的其他必要开支都是合理的费用范畴。
同时,因工作受阻而引发的收入损失也应得到相应补偿。
若导致受害者身体残疾,则需额外支付辅助设备费用及
残疾赔偿金;
若致其死亡,则需支付
丧葬费用并赔偿
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