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破产后企业的相关合同事项时,这些合同得以继续执行,除非因继续执行的成本过于昂贵,严重损害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平衡。
在此基础上,要求合同必须具备实际的继续履行可能与必要条件。
继续履行是指,当违约方受到对方当事人的法律请求后,需继续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也是被称为“强制实际履行”的
违约责任形式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
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