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若
行为人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假冒
伪劣烟草制品,那么他/她将被判定为犯有
销售伪劣产品罪。
法律明确指出,无论是生产商还是销售商,他们如果在其产品中掺入杂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用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替代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人民币之上而不足二十万元人民币的话,将会面临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处罚,同时还需承担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两倍以下的
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
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
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