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起诉并不等同于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乃是对于那些触犯
刑法规定者,应依法施加的刑法制裁。
它主要分为两大类,分别为主刑与附加刑。
然而,不起诉指向的则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完毕之后,作出关于放弃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法院审理以实现
诉讼终结之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犯罪事实相对较轻而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同样可以看作犯罪行为,即若其免除原因在于犯罪情节轻微,那么自然应当被视为犯罪。
若某案件情节显著轻微且所带来的社会危害程度较小,那么便不会被判定为犯罪。
另外,针对那些主动投案并供认罪行或有着重大
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若是其罪责较轻的话,同样有可能获得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
法规定不需要判处
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
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
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