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贩卖毒品罪犯被判定为无期
徒刑后是否能够获得
假释的问题,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当这些罪犯在服满一定期限的刑期且严格遵守监规,积极参加教育改造并展现出真心实意的悔过之情,以及确保他们不再对社会构成威胁时,司法机构有权对其进行附带条件的提前释放,这便是我们所说的假释制度。
《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执行原
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
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
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