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被侵权方并不具备要求双倍赔偿的权益,这主要是因为在侵权损害赔偿问题上,普遍采用的原则为填补法则,也就是说,侵权者所承担的赔偿责任通常等同于其对被侵权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金额。
然而,如果该
侵权行为是由经营者故意实施,且其明知所销售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却依然将其出售或提供给消费者,从而导致消费者或其他受害者死亡或身体健康遭受严重损害的情况下,受害者则有权利请求获得双倍赔偿。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