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信用卡欠款方面,只要严格遵守还款期限,便不构成
犯罪行为。
然而,若出现
信用卡恶意透支现象,便可能导致
刑事责任的追究。
在此情形下,
犯罪金额必须达到人民币1万元方可构成
刑事犯罪。
相关的详细规定如下:
最高人
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颁布了《关于妨害
信用卡管理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文件自2014年12月16日起正式生效实施。
依据此项《解释》的规定:
1.对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若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
处罚;
2.若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3.若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
没收财产的处罚。
《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