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针对
犯罪嫌疑人的
刑事追究时效期限如下所示:
若法定最高
量刑在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范围内,其
追诉时效期限为五年;
若法定最高量刑介于五年至十年之间,其追诉时效期限为十年;
若法定最高量刑高于十年但低于有期徒刑,其追诉时效期限为十五年;
而对于法定最高量刑为无期
徒刑或
死刑的情况,其追诉时效期限则为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