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考量的关键在于是否符合
无罪释放之法定条件。
当
犯罪嫌疑人身陷
刑事拘留境地,并不意味着必定构成犯罪。
如果经过详尽的侦查得以证实其并非真正罪犯,或是由法庭裁决其所触犯的
罪名无法成立,那么犯罪嫌疑人便有可能获得无罪释放的机会。
依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无罪释放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首先,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进行依法讯问时,若发现其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同时发放释放证明;
其次,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
逮捕的人员,以及公安机关对经人民检察院
批准逮捕的人员,在依法讯问过程中若发现其不构成犯罪,也应立即释放,同时发放释放证明;
再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于起诉的案件,经过严格审查后若认定被告人为无罪,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
羁押中的被告人;
最后,人民法院经过深入审理,若判定被告人无罪,则应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之后立即释放羁押中的被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