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犯有“拒不支付
劳动报酬罪”的行为所面临的最重惩罚为七年
有期徒刑。
当用人单位未能如期支付或扣除
劳动者应得的
工资时,通常情况下只需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予以相应
处罚即可,而在
情节严重、达到
犯罪程度的情况下,则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
拘役,同时还需处以
罚金,或者单独罚款。
若
犯罪行为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那么
责任人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
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
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