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情况下,除非殴打行为致使他人受
轻伤以上程度的
人身损害,否则便很难纳入到
刑事案件的范畴之内;
然而,若不幸造成他人轻伤或者重伤,那么便很可能会涉及触犯故意
伤害罪的疑问。
2.然而,如果您在殴打的过程中针对正在
执行公务的警察,那么这种行为则属干扰司法活动罪的范畴,只要您实施了此类行为,无论其性质和情节如何,都有可能被视为
犯罪行为。
当然,如果您并非在执行公务期间对警察进行攻击,且并未造成任何轻伤级别以上的身体损伤,那么您的行为将无法被认定为
犯罪。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