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截了当地提出索取
债务请求,并尽可能提供相关的借款凭证或证明材料以增强说服力;
2.寻求第三方人员介入调解,若借钱者与您存在共同的熟人或朋友关系,可考虑借助这些共同联系人的力量,协助传达您
催讨还款的意愿;
3.搜集充分的
证据以便提
起诉讼,例如
欠条、能够证明对方曾亲口承认
欠款金额的录音资料,或者由第三方人士见证您确实
借给对方款项的
证言等。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
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
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