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途径主要分为两种,分别为
协议离婚以及
诉讼离婚。
关于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是(一)的流程,该步骤涉及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之
起诉阶段。
在这个阶段中,离婚案件的起诉相当于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向当地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另一方的婚姻关系的请求。
而在
提出离婚申请的过程中,起诉者必须向法院提交详细且完整的诉状以及相关的副本资料。
接着是(二)的流程,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审理阶段。
审理工作涵盖了从法院收到起诉申请开始,一直到做出最后判决前所做的所有调查工作的汇总。
而所有的审理工作都将依据庭审的实际情况来开展,若在审理过程中需要进一步调解,则会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无法完成,就会立即宣布审判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人
民法院的宣判都会按照惯例公开发布。
对于当庭宣判的情况,会在十日内将
判决书送到相关方手中;
若是定期宣判,则会在宣判后立即发出判决书。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