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持有
信用卡之人
拖欠款项超过人民币壹万元之数额,且经发卡行多次催告后仍未在长达叁个月时间内全额偿还,那么银行将会对该卡片实施冻结措施并于其信用记录中予以标记,同时发出
法律诉讼通告,指控
当事人涉嫌
信用卡诈骗以及恶意透支行为。
一旦涉诉之后,如依旧拒绝还款并且负债金额超过人民币1万元,此种情形便可被视为恶意透支,进而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名。
届时,人
民法院将依法进行审判,并对
犯罪嫌疑人处以
刑事处罚,即入狱服刑。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