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在缺乏充分
证据的情况下进行提取保候审,那么
当事人仍然存在着潜在的法律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提取保候审与
无罪释放完全不同,它仅仅是一种暂时性的
强制措施。
当事人获得了提取保候审的资格,这并不代表该案件已经画上句号,案件的处理过程依然可能会经历
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最终的
一审审判。
若
罪名成立,当事人将面临相应的
刑罚处罚。
如果被判定为
缓刑,当事人无需被
羁押;
但若是被判以
实刑,当事人很可能会在法庭现场被收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对其进行提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提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
(3)在
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需要采取提取保候审措施的。
提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
《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
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