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
借贷纠纷应属民事法律范畴,此类事件所引发的问题主要是
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基本上不会涉及到触犯
刑事案件法律层面的情况。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
借款人有意逃脱法院已经做出的强制判决以及执行文书的约束,那么法院则有权将其诉诸为
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者甚至可能涉嫌构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此外,如果拖
欠信用卡的金额超出了一定的额度,那么就有可能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并且在一段时间内未能偿还欠款的话,还可能会触及到
刑事法律的红线,面临着入狱服刑的风险。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人
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裁定,负有执行义务的
当事人有能力执行却拒绝执行,且
情节严重的,将会受到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罚金的
处罚。
这里所谓的“有能力执行而
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被执行人通过隐藏、转移、故意毁损等方式来处置自己的财产,或者将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行转让,从而使得法院的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有效执行;
(2)作为
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的一方,通过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经向法院提供
担保的财产,从而使得法院的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有效执行;
(3)在接到人民法院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之后,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当事人拒绝履行协助执行的职责,从而使得法院的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有效执行;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干扰
执行程序,从而使得法院的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有效执行。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