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信用卡欠款在经过银行多次催讨之后仍然拒绝偿还,情况严重且被认定为恶意透支行为的话,将会面临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需缴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
罚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
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及金额较小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需缴交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涉案金额较大、情节恶劣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需缴纳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而对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情节极其严重者,则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需缴纳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1)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利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
(2)使用已过期失效的信用卡;
(3)未经授权擅自盗用他人信用卡;
(4)恶意透支。
在此所述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的额度或期限透支,且在银行
催收后仍未按要求还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