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共同
贷款诈骗罪的明确与识别方式如下所示:
首先,该
犯罪的发起者可以是任何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
其次,其犯罪时必须怀有故意心态并且有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构成;
再者,该
犯罪类型主要侵犯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益以及国家金融领域的相关规章制度;
最后,
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方式通常表现为虚构事实以及隐匿真相的手法来进行
欺诈性地获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以及达到
数额较大的程度。
《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
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或者超出
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
骗贷款的。